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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時霸氣送BMW!分手後立馬提告「要討回373萬」法院判「全額歸還」...女氣炸:我的貞潔呢?
2021/02/20

(本文一共1380個字,預計閱讀時長3分鐘。)

情侶交往期間互送禮物很正常,但那些比較高價的禮物,分手後能討得回來嗎?

大家經常會遇到這樣的事情,兩個人呢在談戀愛期間有金錢的來往,比如過個生日、情人節或者等等特殊的日子,無論是作為男方還是女方都會捨得給自己的異性買一份珍貴的禮物或者一定金額的錢款。

最近大陸一對男女就因此鬧上法院。兩人交往期間,男生為討女生歡心,不僅匯錢給她,還送她一台BMW。兩人分手後男生要求女生歸還戀愛期間所贈與的金錢,被女生拒絕後提告。▼據報道,山東一名俞姓男子與徐姓女子戀愛2年。戀愛期間為了取悅徐女,俞男多次匯錢給對方,最多曾一次送給徐女一個11萬元人民幣(約台幣48萬元)的大紅包,還送給她一輛價值36萬人民幣(約台幣156萬元)的BMW;贈與物、匯錢的金額,前後加起來共有86萬元人民幣(約台幣373萬元)。▼2019年10月兩人分手, 俞男要求徐女歸還交往期間自己所送的全數金額,徐女不答應,雙方鬧上法院。一審法院宣判,俞男贈與的金錢全部「視為聘金」,按照婚姻法判徐女須「全額歸還」。 徐女不服提出上訴,二審結果維持原判,徐女不服氣,表示會上訴到底。▼徐女表示,兩人分手是男方提出來的,那台BMW是男方在前年底送給她的跨年禮物。分手前俞男就經常和她吵架,千方百計要把車子要回去。 徐女認為,兩人既沒有訂婚,也沒有過婚約,法院卻把交往期間男方送給她的禮物和金錢視為「聘金」,這非常荒唐。▼徐女說: 「法院把戀愛以來所有的錢視為聘金,總不能兩個人只要確立交往關係就算訂婚了吧?」她還委屈控訴: 「戀愛期間,我付出了青春和貞潔,這些都不可以用金錢衡量的啊!」徐女強調, 俞男比她大11歲,身高只有165公分,外型根本配不上她,坦白講與俞男交往本身就有金錢這方面的考量「否則也看不上他」。 現在俞男分手竟提出討回車子和錢,她懷疑對方一開始就是想騙色,跟她交往發生親密關係形同「白嫖」。

青春損失費可能大家有所耳聞,有償陪伴費是啥?實不相瞞,小妹第一次聽聞這個詞的時候也是驚為天人。

有償陪伴費指的是陪伴不是免費的,現在分手了,要付陪伴費。聽起來可笑的概念,卻有人腰杆筆直的要,有人不明就裡的給。劃重點! 都2021年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誰也不服侍誰,你的青春和陪伴法律保護不了。

這位妹子醒醒吧!愛本不是泡沫,靠錢維持的愛才是泡沫。愛你的人不會這樣對你的。不愛你的,一觸就破。大家對這件事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