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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親情」綁架!年老親媽將兒告上法庭「要求每月2.7萬扶養費」遭拒絕:從未見過你,根本陌生人
20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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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親情?

「親情」重在「情」字,無血緣關係也可以有親情;有血緣關係也不一定有親情。

親情就是在你成功的時候,比你自己還高興。在你失敗的時候,比你自己還擔憂。不象眾人好多都關心你飛的高不高很少有人關心你飛的累不累,親情往往不需要言語表達,一個動作一個眼神一行熱淚,就會把親情表露無遺...

真正的親情,是你對我好我對你好,而不是用來加以道德綁架。

親情綁架的可怕之處就在於打著為你好的名義做著你不喜歡的事或決定,而且你不能有反對的意見。

小輩就不能反對長輩,養兒就能防老,親情變成了利益關係的投資,一邊說著「我愛你」,一邊伸手要錢,甚至超越了兒女所能承受的部分。親情這種最純潔偉大的感情,居然淪為了某些人勒索的籌碼。利用情感和責任感,來綁架著你,滿足自己的私欲。

臺南一位媽媽跟兒子要扶養費,結果被兒子狠心拒絕,母親氣得告上法院,

最後還是被判敗訴,引起網友們的討論和撻伐!

這位來自臺南的謝姓婦女,她到法庭痛訴,表示自己生活已經到達無法自理的程度,

而且已經被送到長照中心,但是她的親生兒子卻對她一點都不聞不問。

她覺得兒子應該在每個月10號之前,匯27000元的扶養費給她,讓她能夠在長照中心度過下去。

然而兒子知道了母親的請求,卻冷冷的回 「從未對他盡過養育的責任」,拒絕了母親對他的要求。

後來經過一番調查,發現謝女在49年前生下兒子後,就把他交給祖父、祖母去照顧了。

接著在孩子10歲時,她和老公協議離婚,又把兒子送到了大姑家,改由他們扶養至成年,直到孩子退伍出社會工作。

而在這期間,她則是從來都不曾探望兒子,導致兒子根本不知道生母是誰,甚至連長相如何都不清楚。

以親情之名實行道德綁架是非常可怕的,親情綁架了一次後,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

會一次又一次的踐踏你的底線,而親人越來越覺得是理所當然的。

這社會怎麼了?不是道德綁架,就是親情綁架?

謝女的兒子向法官表示,他結婚前爸爸已經過世了,他曾經尋找到生母,並當面邀請對方參加自己的結婚典禮,而在那之後,2人又回到了各自的生活軌道,一直到3年前,他再次去探視生母,發現她身體狀況欠佳,趕緊送她到奇美醫院治療,就再也沒有聯絡過了。

他認為,生母雖然曾懷胎10月生下他,但卻從未對他盡過扶養義務,因此懇請法官免除他對生母的扶養義務。

臺南地院法官認為,以謝女目前的健康狀況來說,的確無法自己維持生活,所以兒子有扶養她的必要,但是有鑑於她在兒子出生後,就幾乎沒有照顧、扶養過他,連扶養費也不曾支付,因此判定她「有未盡扶養義務事實」,亦即兒子根本不需要支付她所要求的2.7萬元扶養費。

父母對孩子的綁架:我給了你生命,所以不管我曾經怎麼對待你,我都是你爸媽,你必須聽我的、按我說的做,否則就是不孝。

人靠誰,靠自己!

利用道德綁架,親情綁架的既得利益者,吃相太難堪。

可是,如果不能這樣控制,那些年輕的時候無能的人,當了父母,還能左右,呼呵誰呢?

人無能,才把風險轉嫁給兒女,才會無止境的攫取兒女所有。

父母一定得生了要盡養的責任,否則談何親情。「你們不是我的親生父母,我只認養父母」,有一種親情,讓你心寒,有時候得狠心拒絕,不要被所謂親情給道德綁架了。

兒女不是商品,不是父母婚姻的衍生品,不是你可以指揮,禁錮的道具,他們應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決定,自己的人生,盡他們的本分去回報挖井人的父母,而是填補無理取鬧者無窮無盡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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