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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衆酒後「睡在駕駛座」遭檢舉,警察「不予酒測」遭質疑,三民第一分局副分局長回應了
2020/12/01

眾所周知酒駕對於公眾安全的危害有多麼的大,

不僅駕駛員本身的安全無法保障,同時也是對他人的不負責任。

所以民眾在看到有酒駕的時候,都會積極的檢舉,避免意外地的發生。

近日有民眾檢舉酒駕以後,警察卻並沒有上前進行酒測,這讓大家都深感意外,紛紛質疑是否有些不公平對待。

29號淩晨,高雄市一位民眾將車子停在慢車道上,人坐在駕駛座上睡覺,但身上還有酒味,被其他民眾檢舉酒駕,

但警察先認為無法證明酒駕,也沒有實施酒測,遭民眾質疑。

警方坦承處理流程有疏失,會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加強警察教育。

暗夜裡,這輛黑色轎車還發動著,卻是停在路肩的紅線上,駕駛滿身酒氣,楊姓民眾質疑警方怎麼遲遲不對駕駛實施酒測,警察則是不斷尋詢問,願不願意當證人,證明駕駛有開車。

警方對報案人說:「所以我現在在問你,你們有沒有看到他行駛嘛。」「但是他沒有在行駛,你要我怎麼樣對他實施酒駕?」


對於警察的說法,民眾表示:「萬一警察走了,他又繼續的話,就會造成公共傷害」

這起事件就在29日淩晨12點,高雄市三民區的建國和林森路口,派出所蔡姓警察到場處理民眾檢舉酒駕,卻表示按照法規,車輛因為停在路肩,不是路中央或慢車道,又無法證實駕駛是否有開車,最後沒有進行酒測。

被檢舉的林姓民眾則表示,自己當時有喝酒,但只是在駕駛座上休息,車是朋友開到地點停放,自己並沒有酒駕。


三民第一分局副分局長陳志成說明:「我們已經在調閱相關的路口監視器,如果有發現林男有駕駛行為,在事後來依法來告發,至於相關警察處理本案的疏失,已經究責處分。」

警方表示,警察當下不只沒有拍照,車輛停在紅線處,也沒按規定開罰,另外,警察後續也沒有調閱監視器進行調查,認為這名警察處理流程有疏失,除了之後會加強警察教育外,還會祭出2次申誡加重處分。

處罰並不是目的,目的是要用處罰的方式間接的保護大家安全。

減少避免酒駕的發生。

因為酒駕不止是對自己不負責,同時也是對其他民眾的安全視而不見,

提醒您,酒後一定不要駕車,開心出門,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