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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伯超商買吃的,23項商品要求「分開開發票」 店員拒絕慘遭麻油雞洗臉
2020/12/30

@臺灣故事  帶你去看不一樣的臺灣!複雜的世界裡,看我一個就夠了,大家好!我是本文的編輯~故事妹。希望我的分享能讓大家在閱讀完文章後有所思考,有所收穫喲~本文一共1617個字,預計閱讀時長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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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票是商家的義務而非權利,只要消費者有消費,商家就應當提供發票。但是也是要注意是要符合法律規定的。

一名69歲李姓老伯在新北新店區某超商購物時, 買了23個微波食品要求「每1品項分別開1張發票」,遭到拒絕後氣得大罵超商店員,還拿麻油雞麵線砸向櫃檯,直到其他人上前勸阻才停止動粗。李男事後被警方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偵訊後考量他沒有任何悔意,29日依毀損罪嫌將他起訴。

衝突發生在今年10月,李男走進超商後,拿了23件微波食品,走到櫃台插隊要結帳, 要求「每1品項分別開1張發票」,結果遭到店員拒絕,他就氣得一邊大罵店員一邊拿麻油雞麵猛砸,導致麵線溢出、湯汁四濺現場一片狼藉,購物籃中的食品也散落一地,其他店員見狀上前勸阻,他才停止動手。

▲買23商品求「分開發票」被拒,奧客暴怒拿麻油雞猛砸店員。

警方趕到後將李男帶回偵訊,經過調查後才得知,其實李男是這一間超商的常客,經常在該店一次性購買大量的微波食品、麵包及飲料,不過都會要求「每1品項就分開1張發票」,這一次碰上不願意分開發票的店員,就發飆罵人並猛砸還沒有結帳的食品。

李男事後被依毀損罪嫌移送,不過他在接受檢方訊問時,當庭對檢察官破口大罵,甚至還把話題帶往政治,高呼「政府腐敗」情緒相當激動,也不承認有犯下毀損罪嫌。檢方考量到超商未結帳商品毀損為事實,李男否認犯行完全沒有悔意,29日依毀損罪嫌起訴李男。

▲律師表示,店員確實可以拒絕「分別開立發票」的要求。

針對類似的「洗發票」行為,國稅局目前沒有法律可管。律師劉韋廷表示, 「根據我國的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范是針對一次交易開一張發票,因此一次交易買十樣商品,要求開十張發票,店員是可以拒絕開立這樣的發票,而且若交易的金額小於50元以下,可以合併開成一張統一發票。」

過去也曾發生過有民眾為了圖連號發票,將所有商品分開結帳,雖然在法律上沒有罰則,不過如果店家真的遇上,依舊有權阻止這種鑽漏洞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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