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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放32天婚假?臺北行員2個月「跟同1人」結4次婚,老闆不准「被勞工局開罰」愣:誰比較離譜
2021/04/13

(本文一共1324個字,預計閱讀時長3分鐘。)

「結婚」是非常重要的人生大事。大多數結婚的人都有工作的,所以他們會在公司請婚假,婚假國家也是有規定的,許多公司行號不僅都會非常大方地提供結婚禮金祝福新婚的同仁,保障廣大勞工權益的勞工局也規定,新婚的勞工享有多達8天的婚假,並規定資方要依照規定如常發放工資,不得任意扣薪!

雖然這樣的員工福利,曾讓不少人都曾在心中偷偷萌生假結婚賺婚假的念頭,但你可知道現實生活中還真的有人這樣做嗎!

最近臺北有一名銀行行員,連續與同一個人結婚四次,一口氣請了32天的婚假!但他由於在短時間多次結了又離、離了又結,使得整件事情太過蹊蹺,因此資方決定只核准該行員第一次新婚的8天婚假。但沒想到事後該名行員上訴勞工局後,結局不僅跌破眾人的眼鏡,超離譜的案例也成為許多人近日爭相關注的討論焦點!

根據ETtoday報導,最近知名律師林林智群在臉書分享一起跌破眾人眼鏡的勞資糾紛,並從貼文中可以得知,臺北有名 銀行行員在4月6日結婚,4月7日至16日之間請了婚假但沒想到放假到第8天的時候,行員突然離婚並在隔天又再度與同一人結婚,並憑著離婚後的新婚證明,再次向就業單位申請8天的婚假!

該名行員最後透過相同的手法, 一共向自己的就職單位申請了多達4次8天的婚假,但該員工的主管單位因認為事有蹊蹺,只核准該名員工第一次的新婚假期。結果沒想到該名行員不僅向勞工局申訴以維護自身的權益,而且更讓人傻眼的是, 最後勞工局竟然還裁罰了銀行2萬元罰鍰,並且公佈銀行名稱、負責人姓名

圖/翻攝自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由於遭受處分的銀行感到相當不服,決定提起訴願。而訴願委員會也認為,銀行的訴願有理而撤銷原處分,並要求勞工局要調查清楚,再來重新處分。

由於該行員的做法不僅刷新眾人的三觀,而且判決結果也讓許多人感到相當傻眼,因此不僅律師林智群在轉發這則案例時,認為員工有權利濫用的問題,勞工局罰銀行有點說不過去,並在文末附上 「#可以這樣結了又離離了又結嗎?」,許多網友看了之後也紛紛驚呼...

「這還真長見識了」

「結婚獎金有給三次嗎」

「有沒有違法」

「這應該是權利的濫用。」

雖然是勞動者是有一些法定的假期的,比如婚假和病假等等,婚假是每個勞動者都會遇到的情況,勞動者結婚時,會給予一定的假期,並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 但是這個請假有點過分吧?真的這麼想放假?在37天內與同1人結婚4次、離婚3次,請了32天婚假,只能說天下之大真的無奇不有!

不知道大家對於這樣的事件與判決結果有什麼樣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