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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老翁「過戶327坪土地」盼孫照顧,不肖孫拿到祖產百坪地「逼爸下跪」秒變臉,法官「出手制裁」:真是得不償失
2021/09/20

(本文一共1069個字,預計閱讀時長3分鐘。)

古人雲:「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人性趨利,無可厚非,但如果為了金錢和利益與家人撕破臉皮,那就得不償失了!訴訟結束終有時,然親情修復可期乎?那些家庭糾紛遺留下來的創傷會深深地根植在每個家人心中,讓人難以釋懷。好好的一家人,怎麼說散就散了?

在父母心裡,兒女都是心頭肉,虧待哪個都不行。他們以為遺囑裡明明白白交代了財產問題,兄妹倆以後就不會因為這些遺產鬧矛盾。然而,事實卻總是愛跟人「開玩笑」......

過去在彰化就有一位老翁,因為年事已高無法再工作,決定提前過戶財產給愛孫,也希望對方能好好照顧他,沒想到竟造成一連串的荒唐事發生!

經常帶給大家精彩故事的名嘴「許聖梅」日前在節目《新聞挖挖哇》中分享,彰化有位84歲的許姓老翁,在11年前因為考慮到自己已經沒有體力再下田工作,因此向孫子提議要過戶1/6的土地給他,不過附加條件是要請他幫忙撫養爸爸和阿公,面對這樣的條件孫子也欣然同意。

沒想到的是,就在327坪的祖產土地過戶完成後,想來孝順的愛孫竟然開始翻臉不認人!不僅開始對他們惡言相向,在母親過世後還為了爭奪318萬的儲蓄險金,捏造父親外遇的假消息說到:「我媽的靈堂還在家,沒百日你也尊重一下,不然你拿了那麼多的錢忍也要忍一下吧…」,將不實內容故意流傳在網路上讓親戚誤會。

最後他不僅領光媽媽遺產,還逼得爸爸無奈在老婆靈堂前下跪,對天發誓絕對沒有外遇找小三,不孝行為讓許姓老翁再也看不下去!忍痛對愛孫提起侵權告訴,而爸爸也決定對他提告「加重誹謗」,一家人正式走上法院。

對此,彰化地院審酌後認為,許孫逼父親在靈堂前發誓的行為,已經是不符人道天理,又以無賴辱罵父親,並惡意揣度及負評,足以毀損他人名譽,構成刑法加重誹謗罪,再加上民法侵權行為,最後判處許孫將土地返還給許翁。

因為一時貪念,不僅失去所有還傷了家人間最寶貴的感情,實在是得不償失。拿到錢就變臉真的很糟糕...還好最後法院有把公道還給爺爺和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