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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女嫁來台灣失蹤3年!越南母賣房「籌21萬偷渡尋女」1年後自首「抱骨灰痛哭」法官同情:免刑免罰
2021/07/01

(本文一共1348個字,預計閱讀時長3分鐘。)

母愛相當偉大,做母親的為了兒女什麼都願意做!是母親給了我們生命,是母親撫養我們長大成人,都無法改變「母」字所蘊含的偉大母愛,誰都無法否認母愛是世界上最無私的愛。

曾有位越南籍阮女,為尋嫁來台灣後卻失蹤3年的女兒,決定抵押老家,借錢偷渡來台,但遲遲找不到人,只好先向海巡署自首,希望藉助他們的力量幫忙尋女,沒想到最後真相卻讓她痛哭失聲。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事發當時阮女的女兒在7年前就已經嫁來台灣,和丈夫2人定居在臺北,還生下了1名可愛的女寶寶。但是,生活並沒有她想象中的幸福美滿,反而隨著時間的消逝,丈夫開始露出真面目,常常會把她推出去賺錢養家,甚至為了滿足丈夫的需求,她還曾經打電話回娘家,請他們「贊助」十多萬元,一直到她突然失去聯繫,連平時密切聯絡的媽媽,也沒有再接到她的電話,而她的丈夫則是隨便將她通報為失蹤人口後,就不多加理會了。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

阮女擔心女兒遭遇不測,非常想要來台尋人,但她曾來過台灣幫女兒做月子,不小心逾期居留,導致當時3年內不得入境台灣,因此思來想去後,她決定把房子抵押掉,用貸款得到的21萬元取得偷渡機會,先從大陸福建直接搭船來台,當時先投靠在這裡留學的兒子,然後2人再一起尋找已經失蹤3年的女兒。

然而,想要在茫茫人海裡找到女兒,又談何容易?當時母子倆找了將近1年依舊一無所獲,最後在逼不得已之下,只好向花蓮海巡隊自首,並希望可以透過政府部門的力量,協助尋找女兒的下落。她透過翻譯邊哭邊說:「幫我找到女兒,這是我來台灣的希望」,接著還表示, 「就算女兒真的不在了,也不能讓她離開得不明不白啊!」

終於皇天不負苦心人,當時海巡隊花了2個月時間,終於發現3年前在淡水河畔確實有一具無名女,並且經過DNA比對後,確認祂就是阮女的女兒謝女,但因為遲遲沒有人來認領,所以早就已經被火化了。當時看到好好的女兒,不見了3個月,突然就變成這樣,阮女再也堅持不住,當場痛哭失聲,讓周圍的眾人都跟著紅了眼眶。

後來,考慮到阮女家境清寒,根本買不起機票,於是海巡隊又熱心地幫他們集資了3萬5千元,終於在2019年3月時,成功讓阮女的兒子帶著姊姊的骨灰,回到了越南落葉歸根。至於阮女則因為偷渡案件,必須繼續留在台灣接受司法審理,不過最後法官念及她勇於自首,在台也沒犯下任何罪,因此以她「值得憐憫」為由,宣判了免刑免罰。

幸好法官沒有苛責這位越南媽媽,也讓人得以見證,即便在嚴厲的司法制度之下,依然存在著通情達理的例外。

天底下最無私的愛是母愛。人世間有些「愛」很大氣,有些「愛」很執著,還有一種「愛」很純粹——沒有任何功利的痕跡,我覺得這種「愛」就是母愛。我以為最樸實無華、最神聖博大、最刻骨銘心的愛,就是母親對於兒女那種永恆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