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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搖飲」標準來了!明年起要標「總熱量、總糖量」,違者最高可罰300萬!
2020/10/05

手搖飲作為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常見飲品,味道雖然非常美味,但是其中的糖分含量等還是非常多的。如果飲用的過多,恐對身體造成危害。

不過明年起,手搖飲要標總熱量、總糖量了,違規者最高或可罰款300萬!




▲年起手搖飲要標示總糖量和總熱量。(示意圖)





食藥署今(5)日公告「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明訂明年起手搖飲要標示總糖量和總熱量,現沖咖啡也要標示總咖啡因含量最高值,果汁則是未達10%,就要標示「OO飲料」字樣,違者最高可罰300萬元。


食藥署科長李婉媜指出,手搖飲料常常會加珍珠、粉圓和椰果等配料,熱量卻是無從得知,因此新規定明訂手搖飲應標示該杯飲料的總糖量及總熱量,標示值誤差允許范圍應符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定,而總糖量及總熱量要以最高值標示,並加註「最高值」,前項總糖量則以換算方糖數標示(每顆方糖以五公克計)。


而在總咖啡因方面,除了原笨的紅黃綠標示區分之外,咖啡原料來源原產地(國),若咖啡原料混合二個以上產地(國)者,應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也要標示該杯飲料總咖啡因含量最高值,並加註「最高值」。


另外,果汁標是也有新規,果蔬汁含量應達10%以上,才可以以「OO汁」為品名,若果蔬汁含量未達10%,品名應標示為「OO飲料」或等同意義字樣,未含果蔬汁則要標示「OO風味」或「OO口味」字樣。


李婉媜提醒,新規定預計明年元旦起上路實施,若未依規定標示,則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則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手搖飲備受廣大年輕人的青睞,雖然口感豐富好喝,但是有些飲品的糖分過多,非常不適合長期食用。雖然好喝但是也不要貪杯哦,否則可能會對身體造成一些不良的影響。


封面圖(示意圖/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