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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超收10元停車費!她發現收費軟體「漏洞」,4處停車場1年內竟超收55萬元!
2020/09/24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情,繳納停車費的時候總是感覺金額有些奇怪。好像相較於自己的預期總有一些超出。很有可能是因為收費軟體出現了漏洞!

感覺停車費被收的怪怪的嗎?台中市大裡區公所政風室主任吳芳如6月在大裡停車時警覺被超收了10元停車費,即逐一到與大裡區公所簽約的10幾個委外經營試停,發現其中有部分停車場有異,因此請廠商提供和進出場時間進行比對,發現其中有同一廠商4處停車場的收費軟體有「漏洞」,從去年12月到今年7月超收54萬9810元,已要求廠商辦理退費,也研究是否追究其刑事責任。



吳芳如上午說,依廠商與市府的合約,停車前10鐘離場免費,停30分鐘10元、1小時20元,但她停車時,明明只停了1個小時又10幾分鐘,應收30元,但繳費機卻要她繳40元,讓她警覺收費有問題。


她說,經比對調查,廠商除了軟體有問題,使得原本前10鐘離場免費的仍收費,還把30分鐘內的都以1小時的20元收費,還在停車場的告示牌自行貼上「第1小時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費」的字句,讓停車民眾誤解。



這4處停車場是國光花市停車場、區公所旁的大新停車場、位在大買家旁的仁興停車場,以及位在德芳南路的德芳興停車場。



吳芳如說,目前除了已依稽核缺失扣罰廠商懲罰性違約金7萬8千元,也要求廠商在停車場貼出公告,請民眾持發票辦理退費;未能退費部分則將餘款繳入公庫。


對於超收情形,廠商表示是因工程師的程式設計有問題,原先也不知道有超收情形。



台中市大裡區公所政風室主任吳芳如(右)查出4停車場超收停車費,不法得利55萬元。



台中市大裡區公所政風室主任吳芳如查出4停車場超收停車費,還在停車場的告示牌自行貼上「第1小時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費」的字句,以誤導停車民眾。

這件事也是引起了網友的一片熱議,有網友對主任的行為表示讚賞「這主任很用心,我在台中市停車場停車常常就是這樣被收費,一直覺得很吶悶奇怪,建議能擴大來清查」,「 建議再查 連鎖業者很多標示都這樣 而民眾都是依機台計算繳費 被多算也不清楚」,「有盡責的公務人員幫忙把關. 很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