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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老伯年輕時跟女友「出走20年」到了 70歲無收入「被趕走」給女友一家下跪痛哭:房子也有我的一份
2021/07/28

世上有兩種可以稱之為浪漫的感情:一種叫相濡以沫,另一種叫相忘於江湖。我們要和最愛的人相濡以沫,和次愛的人相忘於江湖。

不是不曾心動,不是沒有可能,只是有緣無份。能牽手的時候請別肩並肩,能擁抱的時候請別手牽手,能相愛的時候請別說分開,擁有了愛情請別去碰曖昧……

如果,在身邊的最後真的不是你!如果經歷了這麼多坎坷後,最後還是要分開!如果故事到最後,是我們身邊都有了別人的。如果回憶,諾言和曾經相愛的決心都在面前變的渺小,不堪一擊。

不管以後如何,不管結局如何,現在的我還是願意執著的去愛。我們一起等我們的最後,最後的最後!

楊老伯已經70歲了,可謂是經歷坎坷,年老時卻悔不當初楊先生年輕時靠收廢品為生,有自己的家庭,還有兩個兒子,原本可以過自己家的幸福生活,等兒子成家後,含飴弄孫,晚年幸福卻因為結識一個女人

毀了自己的晚年在楊先生50歲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女子,女子姓易,這裡稱呼她為易女士吧,當時的楊先生和易女士在相識後竟好上了

但當時兩個人都有家庭,為了跟易女士在一起,楊先生拋妻棄子,凈身出戶,選擇離婚將兩個兒子留給前妻撫養,任前妻和兒子怎麼勸都勸不住但當時的易女士卻沒有選擇跟丈夫離婚。

據說當時是因為婆婆的反對沒有離成因此,楊先生和易女士的結合是男女朋友,並不受法律保護,這一點很重要,只是當時的楊先生鬼迷心竅了吧,顧不上這些了楊先生和易女士在一起後,楊先生就跟妻子兒子多年不再聯繫。

而易女士的丈夫還在老家居住,兩個人雖然每月離婚,卻也是早已分居對於易女士的選擇,易女士的一兒一女這麼多年來也默認接受了,並稱呼楊先生為楊伯楊先生更是對易女士的孩子如同己出,對他們非常的好。

自己收廢品的收入也用來供養兩個孩子,甚至在易女士的兒子買房子時還出錢資助,當時買房一共花了13萬元(約台幣58萬元),楊先生就出資了3萬元(約台幣13萬元)

日子一天一天過,很快一晃就十幾年過去了隨著楊先生逐漸變老,身體也大不如前,原先還可以收廢品賺錢,養活自己,貼補家用,但隨著年事漸高,已經越發力不從心,最後只能放棄收廢品的營生,頤養天年然而回到家中的楊先生。

從原先的供養者變成被供養,還需要易女士來照顧的情況下,兩人的關係變得越發糟糕了再後來,易女士的女兒打算接母親去美國生活一段時間,注意,這裡只是說接母親。

並不包含她們口中的楊伯,並表示會按月給楊伯300塊錢(1400元台幣)生活費用楊先生對此顯然是不滿意的,既不希望自己被丟下,也不希望生活費用只有300元(1400元台幣)這麼少,因此就跟易家人產生了矛盾,尤其是易女士的女兒對此非常生氣

楊先生的內心是非常委屈的,他為這個家庭付出了二十年,老了,沒有收入來源了,需要被人照顧了,發現自己成了一個累贅,他認為此時易女士的出走美國,住女兒家,只是藉口,易女士不過是不想管他這個累贅。

想跟他分手罷了而易女士的女兒一聽楊先生想要補償,更是怒斥,這麼多年都是母親在照顧楊先生,哪裡來的補償而唯一有證據的就是易女士的兒子買房,楊先生有出力,楊先生表示想拿回他的那一份。

對此,楊先生的兩個兒子表示願意贍養楊先生,但願意幫父親爭取

在多方調解之下,最終易女士一方答應給予楊先生8萬塊錢補償,楊先生和易女士分手,然而等到最後簽協議的時候,8萬(36萬台幣)補償變成了2萬(9萬),楊先生最終還是簽了字兩人長達20年的男女朋友關係就此畫上了句號!

這麼多年,對自己家人造成的巨大傷痛又如何彌補呢?又如何面對當時拋下的妻子和兒子?

成年人的世界,要相信感情,但也要提防利益,易女士真的是喜歡自己才跟自己在一起這麼多年?人啊,還是要貴有自知之明!

每個人都有愛和被愛兩種需要。相愛的兩個人之間,如果不能同時感受到愛和被愛,那麼這樣的愛情無疑是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