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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扁少年」黃琪假冒李嘉誠秘書,向「中衛公司」詐騙萬片口罩,詐得1億多元遭起訴
2020/08/25



「騙扁少年」黃琪涉假冒香港首富李嘉誠秘書,意圖向口罩大廠中衛公司詐騙上萬片口罩,涉犯詐欺罪,將移審臺北地院。

「騙扁少年」黃琪涉假冒香港首富秘書,意圖向大廠公司詐騙上萬片口罩,涉犯罪;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他共詐得新台幣1億多元,今依詐欺罪、違反個資法、洗錢、頂替等罪,起訴黃琪及保險業務員蘇立民。全案將於明日上午移審臺北地院。

起訴指出,黃照岡(化名黃琪,另以「劉政熹」、「蔡佳玲」、「LAUANTON ZHENG XI」或「A LAU」、「ANTON LAU」等中英文名自稱)於2017年9月至今年4月間,藉由冒用知名人士名義施詐方式取得所欲財物。

黃琪假冒歌手前夫宋學仁本人及宋的秘書張小姐、張清芳本人及張的劉姓助理等名義,以電話或電郵請託台大醫師及其左姓助理,安排詹姓友人的曾姓母親轉院至台大醫院及提供醫療協助,或安排其個人住院,藉以向法院陳報身體狀況欠佳而拖延訴訟程式。

他還冒用楊泮池助理名義向臺北榮民總醫院病理檢驗部,蒐集及詐取曾姓母親病理檢體,而涉犯刑法詐欺、偽造準私文書,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蒐集高敏感個資等罪嫌。

2018年3月間,黃琪以楊泮池的陳姓妻子名義,申請台大校內網路電話分機(51241),及寄發電郵予台大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邵姓及曾姓承辦人,涉犯偽造準私文書罪嫌。

檢方查出,黃設立列支敦士登私人顧問公司並擔任該實際負責人,於驗資完畢及公司核准登記設立後,旋即指示該公司名義負責人蘇立民將驗資款300萬元提領一空,而共同違反公司法驗資不實、商業會計法及涉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

黃佯裝其為國泰集團千金蔡佳玲、列支敦士登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並以協助劉姓女子取得國泰集團VVIP身分後,將可取得較優惠存款利率及換匯匯率、共同投資台南房地產,或可協助處理與營造公司間工程款訴訟糾紛,但需支付高額訴訟費用為幌。

詐取劉女原本存放本國銀行4981萬5374元,及外國銀行存款共計日幣2.28億元、美金40萬1908元及歐元1萬358元等,再用帳戶存放詐得的國內外資金,以此方式掩飾或隱匿犯罪所得來源及去向,並意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犯罪所得。

今年2月間,黃琪佯稱香港首富李嘉誠秘書,致電中衛公司表示李嘉誠有意捐贈口罩,訂購成人及兒童口罩各5千片、酒精棉100盒,將贈予台大醫院。中衛公司出貨前向李嘉誠秘書及台大醫院查證,驚覺受騙提告。

3月18日,黃琪得知蘇遭調查局臺北市調處約詢1次,為求脫罪與蘇聯繫並探知約詢內容,以罪責不重為由央求蘇出面頂罪,而蘇為維持兩人之間情誼,因此頂替接受約詢,自白相關犯行。

4月28日,調查局將黃琪拘提到案,檢方複訊後以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黃琪獲准;蘇立民交保60萬元。檢方認為,黃非僅熱衷名人角色扮演,因其得藉由名人虛擬身分,獲得體制外方便之門,輕鬆繞過體制程式。

使被害人等見識其具有身分特權外觀,即陷於錯誤,深信其確有所詐稱特權身分,黃即得以輕易再向被害人施詐,猶如美國傳奇犯罪電影「Catch Me If You Can(中譯:神鬼交鋒)」情節再現。


黃琪去年以白布遮臉、坐輪椅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