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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被罰3000元!高醫男大竟公園潑「化骨水」,老翁全身冒煙痛苦爬100公尺求救慘死,手段殘忍數萬網友震怒
2020/06/19

高雄一名林姓男大生為了爭奪練舞場地,竟推倒傅姓老翁,後來不甘被裁罰3000元,居然買「化骨水」朝對方潑灑報復,導致老翁全身冒煙、傷重身亡。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將林男判處無期徒刑;另外,由於林男犯案時,屬限制行為能力人,因此林男父母需連帶賠償235萬餘元給老翁家屬,全案仍可上訴。


回顧事發當時,年僅18歲、剛考上高醫大的林姓男大生2018年7月間到高雄文化中心練舞,不料與打太極拳的傅姓老翁發生口角衝突,2人為了場地爭論不休;林男情緒失控,伸手推了傅翁,造成對方頭部受傷。雖然傅翁事後不追究,但林男還是被社維法裁罰3000元。

嚥不下這口氣,林男居然以做實驗用,並報了醫院的統一編號取信店家,從化工行成功購買到氫氟酸。2018年8月21日,林男在文化中心的涼亭一看見老翁,就拿「化骨水」朝對方潑灑,造成對方全身冒煙;老翁遭襲擊後,全身冒煙走了100多公尺到人行道向路人求救,但因傷勢過重、疼痛難耐,當場倒臥在路中央,被人發現後緊急送醫仍不幸身亡。 


不過林男在偵訊時供稱,他只是出於「想嚇嚇對方」,並沒打算殺人,且自己的雙腿也有被化骨水潑灑到,還離開現場一陣子到附近的公廁沖洗,再回到事發現場甚至看到老翁坐在原處,看似無大礙,才會擅自離開現場就醫。不過法院並不採信他的說詞,最終依殺人罪判處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雖然林男犯後供稱沒有殺人意圖,只是想嚇唬對方。但高雄地院審理後,沒有採信林男的說詞,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至二審審理中。由於林男犯案當下未滿20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因此民事部分,他的父母需連帶賠償235萬餘元給老翁家屬,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