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三倍券昨(15)日起開放領取,不過也與發放「消費券」時相同,出現了家長與孩子間對於「券的所有權」發生激烈爭執,完整過程曝光後,也掀起兩派網友激烈論戰。
以下是原Po貼文:
朋友打電話來跟我訴苦,朋友的孩子今年國二了,而就在剛剛,我朋友領著振興經濟的一萬二回家。
朋友的孩子看到,立馬去跟我朋友索要屬於他的三千。
小孩就跟我朋友爭吵著說:這是政府發給他的,是屬於他的,你這是侵佔。
我朋友生氣的回說:你說是你的,那你拿1000出來,我就給你,這1000是我墊的,你要就拿1000出來,我3000馬上給你。
小孩聽到很生氣的回房間還非常用力的甩門。
故事就到這了。
聽到這,各位廢友們,到底誰是對的?誰是錯的?
站在有家事的立場,當然是全額拿來當家用才是對的。
#留言好快.....嚇死我了。????
PS:留言太快,我會叫朋友看看這篇的留言,謝謝大家寶貴的意見。

「叫他自己繳健保費」
「小孩還未成年,還未盡繳稅之義務,況且並未花費1000的情況下,實在很難說是孩子應有的權利,不過如果小孩這麼想要的話,要他花1000元領回也是沒什麼問題的。讓我想到之前消費券時期,我也是拿出來讓家裡買新冷氣買新電視用」
「按照法規,未成年人之財產監護人不是有權分配嗎? 然後,每天吃家裡用家裡 這些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