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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上賊船!花175萬買車位,管委會「擅自旁邊多畫一格」靠超近 傳訊抗議「被主委打太極」苦主嘆:合理嗎?
2021/01/24

(本文一共1120個字,預計閱讀時長3分鐘。)

隨著城市汽車保有量的飛速增長,城市的車位價格也水漲船高,大多數人感覺車位就是一個地上2.5-3.0米寬5米-6米的彈丸之地而已,憑什麼動輒就要幾百萬?

近年來地狹人稠的台灣「房價不斷地上漲」就連停車格的費用也逐年攀升地越來越天價!而最近有位網友因為看中社區的停車場內的停車格周圍空間很大,比較不會發生上下車時車門僅能微微打開的現象, 因此便大手筆畫了175萬買下用來停放愛車的空間。豈料剛下手買完車位後,社區管委會卻「做了一件事」讓他有種誤上賊船的感覺...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最近有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1公社」發文表示,原本看上的停車格,因為剛好在柱子旁邊沒有其他的停車格,有著比較寬敞的空間能上下車,因此便花了175萬買下社區停車場內的停車格!但...

沒想到原本為了「寬敞空間」才買下該車位的他,事後卻發現管委會擅自在停車格旁增設一格機車停車格,讓她忍不住氣得直接找管委會大罵: 「當初花175萬選這個車位,就是開門沒東西,現在給我這樣,侵犯我的使用!」

然而面對原Po的抗議,該社區的主委卻僅冷回 「你可以自己家的機車位換你旁邊那個」害得氣到無處可發洩的原Po,只好將整起事間的來由分享出來好讓大家一起評評理。

而看到原Po的分享之後,由於畫面中可以看到機車停車格就直接畫在車道中央,正好卡在兩根柱子的中間,因此也引來許多熱心的網友回應表示...

「法定車位增設是有規范的,原本沒有是可以提出訴訟」

「柱子旁邊是車道吧!地上不是有箭頭」

「很多管委會都是想盡辦法增加收入進自己口袋」。

另外也有網友分析表示: 「要看管委會所增設的停車格,有無去都發局變更登記使用,以及經過區權會提案決議通過,如無上述的程式而增設,那就是違法的,可以發函給都發局要求管委會塗銷違法車格」。

買房買車是一個人在這座城市最樸素的願望,隨著汽車的普及,對車位的需求會越來越旺盛,人生最痛苦的事情莫過於好不容易買了車和房,每天還有焦心找不到位置停車吧。 那買了車位遇到這樣的事情發身在自己身上肯定會氣炸吧?不知道大家對於這樣的行為有什麼樣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