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
不願看丈夫受苦,她幫夫「簽放棄急救」後被整個家族指責無視,她淚泣:怎麽做都是錯的
2020/10/16

DNR (DO NOT RESUSCITATE):拒絕心肺複蘇,是指在無法做出醫療指令之前簽下的預囑,告知醫生在心髒停跳或呼吸停止時不進行急救,也被叫做「尊嚴死」。

一位六十多歲的太太,先生出車禍送醫後,醫生告訴她:
「已沒任何機會,救不回來了!」
於是她簽了放棄急救DNR,第二天她先生往生了。
可是沒想到她簽了放棄急救DNR,在家族間掀起軒然大波。

多年前,有次剛開完醫學會議回國,一上班,助理匆忙的找我說:
「黃醫師,這封信看來很急,要不要先處理一下?」

一位六十多歲的太太,先生在中部出車禍,送醫之後,
當地的醫生告訴她:「已經沒任何機會,救不回來了!」
於是她簽了DNR,第二天大清早,她先生往生了。
可是沒想到,卻在家族間掀起軒然大波。

第二天上午,趕到醫院的婆家大伯、小叔、大姑,現場一個個把話飆得極傷人。
「我知道我大哥跟妳感情不好,再怎麼樣,人要死了,
妳連讓醫生拼都不拼一下就放棄,妳這樣說得過去嗎?」她小叔張牙舞爪的怒吼。

「妳跟我弟夫妻一場幾十年,這麼殘忍的決定,妳簽得下去?」
大姑劈哩啪啦毫不留情的往她身上打。

「妳是存心要報復的對不對?還是妳怕我弟弟變成植物人,
會拖累妳,不想顧喔?乾脆讓他去死一死,妳反而痛快?」
大伯握著拳,咬牙切齒的揮著。

隨後趕到的兩個女兒,一看親戚的反應,來不及問來龍去脈,就一鼻孔出氣的指責媽媽:
「就算爸爸過去再怎麼不好,這種天大地大的事,妳怎麼可以
不跟我們任何人商量,大主大意的自己就簽字了?」

辦喪事的過程中,她被當作空氣,親朋間的耳語,添油加醋到離譜,
連親生的兩個女兒,眼神也充斥著厭惡與鄙棄。

這太太,不知道事情怎麼會變成這樣,她快活不下去了,
面對排山倒海而來的汙衊,連死,都不甘心!

她輾轉打聽,要為自己伸冤,問到了臺大醫院有個醫生叫黃勝堅,
或許可以幫忙還她一個公道,於是在辦完先生後事半年,
一字一淚的寄信到臺大醫院外科部給我,信中寫著兩個女兒的電話,求我幫忙伸出援手,還她公道。

和完全陌生的這個中年大女兒通電話,一開始,
她毫不客氣的謾罵,指責DNR的荒謬,嫌她媽媽的無知,
怪我素昧平生的多管閒事,我只能悶不吭聲,讓她發洩情緒,等她靜下來,我緩緩的告訴她:
「當妳媽媽一個人在醫院,面對這麼大的驚恐意外,
當醫生很坦白的告訴妳媽媽,既然都救不回來了,
就讓妳爸爸好走,別再多受苦,妳媽媽要做這個決定,
是需要多大的勇氣?有多掙紮?

想想妳父親當時的嚴重狀況,妳媽媽沒錯啊,
她最後選擇放下,放下這輩子婚姻中的委屈哀怨,讓妳父親好走;
如果妳媽媽心存報復,反正沒救了,她大可再讓妳爸爸多拖個幾天,多受些罪呀!」

電話中的女兒哽咽了。
「其實,妳媽媽真的很不容易,在妳父親臨終前,
她放下了,原諒了妳父親過往的一切,如果妳父親有知,
他也會感激妳媽媽的選擇,再想想吧!」


輕輕的掛上電話,心酸卻翻騰直上:死亡的背後,
留給活著的人要學習的功課,竟是這般、這般的沉重……

第二天我從開刀房出來,這位太太已經打過多通電話來道謝,
不管誰接到,她打一次哭一回,因為兩個女兒跟她和好了,
她撥雲見日,重新找到活下去的勇氣。

「這輩子所有的委屈,都過去了!」這是她在電話中,
最讓我如釋重負的一句話,是的,我也真心祝福她:這輩子所有的委屈,都過去了!

簽了「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的同意書,
不是就等於被丟在一旁自生自滅的等死,
只是少掉沒有必要的一些侵入性治療,該做的支持和照護,醫師一樣會做。

一張薄薄DNR的背後,如果家族間沒有處理好,沒有先達成共識,
病人走了,婆家、岳家,各有所執的偏見,別說是撕破臉,連親戚都做不成了。

特別是病人太太,當她又是家族媳婦的身分時,
醫療團隊應該多幫點忙把DNR解釋清楚,
讓家族在彼此溝通時都能瞭解到,簽這張DNR的必要性。

慢慢我們發現,如果不透過醫療專業,盡可能的當面在家族前解釋清楚,
下筆簽DNR的人,太太之外,兒女,都是被罵得很慘的人,
往往一句惡毒的言語,就叫簽字的人崩潰,一輩子受譴責,活得好辛苦!

現在,當家屬決定要簽DNR的時候,我們都會多問一句:

「簽下去後,你會不會面臨什麼樣的壓力?需不需要幫忙?還要跟誰再溝通清楚點嗎?」

不少網友也發表了他們的評論:


「就算是怕變成植物人所以簽了 漫罵的親戚是要照顧?
是提供金援還是時間?幫忙照顧還是幫忙請看護?罵人逼死人出一張嘴真簡單」、「如果醫生評估結果真的救活機率不大,或是後續會造成病人
終生無法再自主行動,簽DNR真的才是對病人最好的尊嚴善終」、「看到這則,我就想到我先生過世的情形跟我婆婆要氣切時,我不簽名所遭受被講話的情形往往人都只想到一時(自私)從來沒有想過自己遇到時需要做決定時,也會面對一樣的難以決定一旦下決定、這個決定都是很煎熬的」

「爸爸就是一場意外變成了植物人,真心覺得可以死的快也是一種福份,
不能好好的死才痛苦,以為植物人多好照顧? 」

「遇到這種危及狀況,當醫生建議放手時
就別再跟命運反抗,放手對家人更是種孝順。」

有時候放手的決定,永遠是最難的,尤其是做媳婦的人!
因為很多時候,不管怎麼做,都會落得裡外不是人的境地!

讓對方安安穩穩的離開,難道不會好過對方在醫院毫無尊嚴的活著嗎?

許多人說人活著爲了爭一口氣,離世的時候也要有尊嚴的走。

這樣的話題一直都是爭議性非常大的,

老人被醫院判定「沒有機會、救不回來了」的時候,

家屬會有什麽樣的做法?

有的人會繼續求醫生幫忙盡力,然後用機器等手段維護這患者的生命。

有的人也許會簽訂DNR來讓自己的親人有尊嚴的走完最後一程。

這兩種做法都無可厚非,有的人想讓家屬舒適的走完最後一程,有的人是想在盡力挽回家屬的生命。

大家是怎麽看待這兩種做法的呢?